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,但钱也不是万能的;
没有法是万万不能的,但法也不是万能的;
沟通谈判,也不是万能的,不然各家为什么要养那么多Jun队干嘛呢?
1、
自从有了短视频
网上有很多Lv诗普法、说案,这本来挺好的;
但说实话
我特别不喜欢看一些Lv诗
总是一本正经的,清谈法律如何规定,按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如何办...
感觉就像纸上谈兵的书生
人家用暴力,你在讲法律
人家耍无赖,你在讲法律
人家玩权力,你在讲法律
人家偏无视法律,你还在讲法律
人家执F者,甚至FL制定者
难道不比你更清楚自己违反法律?
可人家就是违反了,你能怎么办?
毫无办法,还是只能继续跟人家讲法律...
感觉挺悲哀,也挺可笑的
人家都不跟你讲法律了,不理你了
你却只能死跟人家讲法律
因为除此之外你无计可施,无路可走!
黑道的讲武力
白道的讲权力
没道的只能讲法律咯...
2、
大案看正直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看关系、考试看法律
网上一段话,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现实。
3、
有的Lv诗,不是在靠专业,而是靠关系!
比如自诩跟某院领导、某庭长关系很熟很好,就自觉得比别的Lv诗更有优势;
甚至在跟人交谈时,时不时的带着一丝显摆炫耀的意思,内心有一种优势感,“不以为耻,反以为荣”。
别看有的Lv诗在咱们普通小白杏面前,看起来牛逼轰轰,庄严威武;
可能在法官面前却像臣子在皇帝面前一样怯懦卑微;
在法官眼里,他也不过是个普通小土豆。